现代豪庭小区自动洗车场是否办有环保备案手续等

  • 提问人:郁江东流
  • 受理单位:桂平生态环境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19-05-10 16:05
  • 市生态环境局:

    我市现代豪庭小区一期与二期之间有半段道路,现在有私人在道路尽头左侧开设自动化洗车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2018年8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8号第二次修正)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有下列行为:……第四款在城市道路上占道冲洗车辆,向城市道路排放洗车污水”的规定,请问:1.该洗车场是否办理有环保备案?2.是否建有三级沉淀池?3.是否办理有污水排放许可手续

    恳请答复为盼。

    附图:


桂平生态环境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19-05-13 08:05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桂平生态环境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19-06-03 15:06

  •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  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信息公开系统相关信息,截止2019年5月31日,该项目尚未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工作。

    二、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该洗车场不属于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行业。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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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郁江东流( 2019-05-27 10:05)

  • 10个工作日内未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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