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占公共地方为己用问题

  • 提问人:gxgg123
  • 受理单位:城市管理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19-07-05 19:07
  • 1、盛世名门旁的新谊宾大酒店,将楼下东面的停车位划为己有,并设置闸门,有依据吗? 2、酒店南面的与酒店相邻的一排停车位,酒店公告这些车位属于酒店所有,如占用,将做放气处理。请问,这是公共车位,还是酒店专属停车位?酒店这样做合理吗?

城市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19-07-11 16:07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城市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19-08-12 16:08

  • 尊敬的“ gxgg123”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港北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投诉问题发生地点在中山路中段西侧,盛世名门小区东门南侧。新谊宾大酒店在其大门口东北角设置了车辆进出闸口和停车位,对出入停放在酒店东侧的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在现场,盛世名门小区物业管理方贵港市小龙物业公司提供了小区建设用地规划界限图和相关材料,可表明新谊宾围挡管理的停车位属于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也是小区在建设时统一规划建设并管理的附属配套设施,新谊宾大酒店划设停车位和设立车辆进出闸口一事得到了小区物业公司的同意,并没有占用城市公共道路和占用城市公共停车位。

     

    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19年8月12日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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