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港南区东津镇大李村李某德等4兄弟出资购买梁莫村村民水田与旱地(共约10亩)用于建造房屋,2018年9月开始进行围挡填土作业,截至2019年7月已建成四栋三四层高的别墅,而且生活污水口直排农田,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对耕地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施工期间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期间也有村民向东津镇政府进行投诉,但是效果甚微,房子依旧建起来了。李某德等人建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占用了基本农田,触犯了耕地红线,构成了违法?如果属于违法建筑,是否应该依法拆除?请东津镇人民政府再次派人核实情况,尽快解决这个问题,退建还田。
经查,东津镇大李村村民梁永连(与李善德是夫妻关系)等8户在该地约5亩耕地上建住宅,建房占地面积共计2.37亩。我站国土部门对上述8户人按规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其拆除整改,制止无效后我站国土部门对梁永连等8户进行立案查处,属于非法占地,目前该处土地违建共计8宗案件已全部结案,该8户人已全部交纳罚款,但均未对非法占地建筑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