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准建证批准范围违建

  • 提问人:QQ123456
  • 受理单位:平南住建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19-08-15 08:08
  •        位于城区金云阁后门新桐路3号,系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住建地,该地开发前叫赤泥塘,附近都是一片鱼塘,因为历史原因,当时的开发商打的基础都很差。经查证,该栋房屋批建楼层手续为:五层

           该房主于2000年左右开始建房时,已把开发商的承重地梁打断,在没有圈梁的情况下建了四层。因为该房主打断了开发商的承重地梁以及当时的开发商打的基础极差,故造成该地梁之前连体的两间房屋出现严重裂缝已有十多公分

          2019年6月至今,该房主擅自在已建的四层以上加建五、六、七层,并且继续打柱抢建第八层!!!已严重超出规划设计的基础负荷,适成附近两栋房屋之前开裂的情况加剧,也给周边的群众留下极大的安全隐患。在发现上述违建建起来后,群众曾于今年6月份前往平南城监大队举报了上述情况,城监大队也组织开展了工作调查,但是该业主毫不在乎,继续抢建!!目前在建第八层。期间,群众陆续致电举报到平南城监大队,但是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原开发商规划报建最高为五层,加建6、7、8层已经严重超出设计负荷,并且该违法建筑位于金云阁十字路口,其一楼即大排档,人流量密集,该违章建筑随时都有可能倒塌,楼毁人亡的重大安全事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我们强烈要求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立即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拆除该违法建筑,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平南住建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19-08-19 09:08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平南住建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19-09-06 08:09

  • 网友QQ123456您好!

    您在网上反映“超出准建证批准范围违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平南街道新桐路3号房屋户主是陈育,在五层合法手续加高至7.5层,准建面积761.57平方米,超建2.5层,超建面积271.39平方米。经城监大队班子会议讨论并经局相关领导同意:鉴于陈育是在办理了五层合法建设手续的基础上违规加建至7.5层(当时8层,已自行拆除一层),2019年8月23日,经广西创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鉴定:“该建筑安全性鉴定评级为Asu,房屋结构安全。”住建局对该户作出了罚款并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决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房屋鉴定检测报告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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