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名门周边商铺的公共道路被店家在道路上安装障碍私自将公共道路设置为私人专用的停车位。 占用道路停车位属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设置、撤销道路停车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位内停车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将公共资源据为私有。私占公共停车位并禁止其他车主停车,也是一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这些铺面外公共道路的位置如果予以停车,应该是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而不是通过私人私自设置障碍进行霸占为私人自有车位,并且有些商家对停在店门口的车进行破坏污损刮花或者上锁,希望采取措施予以强制拆除。
网友“轻轻”:
您好!您反映的“盛世名门周边商铺的公共道路被店家占用”的情况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10月12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到达群众所描述的地点进行调查处理。经现场勘察,靠近中山路这一面的店铺公共道路未发现有私设地锁的现象,但从新宜宾酒店进去的小区内公共道路两边商铺有私设地锁的现象,由于小区公共道路属于小区物业或社区的管辖范围,建议群众向小区物业或社区进行反映处理,如需我局配合执法,社区可与我局市政监察大队协调配合。(附下图)
感谢市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