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费

  • 提问人:13321679786
  • 受理单位:港北城市管理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19-10-12 16:10
  • 垃圾费已经由水费里面代收了,商铺还要另外交垃圾费吗?环卫站的过来说要另收每月十元垃圾费。

港北城市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19-10-14 18:10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港北城市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19-10-15 10:10

  • 网友“13321679786”:

    您好!您反映的“垃圾费”有关咨询问题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环卫所确实已委托供水部门代收代缴家庭生活垃圾处理费7月/元。因商铺属于服务业,不属于住宅区,我局环卫所有偿服务大队收费人员根据《贵港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上门收取城市垃圾处理费,按照门店每平方米每月收取0.5-0.8元。如门店已向北控水务缴纳7元家庭生活垃圾处理费,经核查情况属实的,我局环卫所有偿服务大队收费人员在上门收取门店垃圾费时,将从中扣除已缴纳的7元家庭生活垃圾处理费(如仍有疑惑,可继续咨询港北区环境环卫管理所,电话:0775-4297065)。下一步,我局环卫所有偿服务大队将进一步做好垃圾收费服务工作。

    感谢市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附件:1.贵港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关于开征贵港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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