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3.2.8: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逐步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由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和重点乡镇(街道)驻地。桂平市、平南县要在2018年底前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报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请问桂平市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包括哪些区域?
2、根据《桂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2.6.2:全面开展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2019年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加强对生物质锅炉的环境执法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生物质锅炉的监管;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
请问我市是否有燃煤小锅炉淘汰的整治政策及淘汰时间表?有无对生物质锅炉的监管机制?
问题1、关于桂平市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问题。
由于桂平市还未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因此还没有明确的禁燃区域,下一步桂平市将根据桂平城区的实际情况需要开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
问题2、关于桂平市是否有燃煤小锅炉淘汰的整治政策及时间表,有无对生物质锅炉的监管机制问题。
2015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城区燃煤小锅炉淘汰的淘汰工作,到2019年已完成了大部分淘汰任务,计划2020年对城区的燃煤小锅炉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全部完成淘汰任务。在城区范围内使用锅炉的,鼓励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生物质作为燃料的,要求配套相应的除尘设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