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小区南侧铺面新开了一家“大众牛杂店”,该店每桌提供有一个煤气罐给客人打火锅,该区域属于居民区,上千户住户生活居住于此,该饭馆饭点时间里就有十几二十个煤气罐同时打开,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万一煤气爆炸后果不堪设想。请问这样的经营店是否符合消防相关规定。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港北消防救援大队到现场核查,该店铺营业面积未达到三百平米,不需进行营业前消防安检。
瓶装液化气使用、储存,不属我辖区消防大队监管职责,请到市政监督管理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