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位参公考试没考过,要求我转工勤编,我单位在分类改革中,被划分一类事业单位,考过的都保留了参公身份,我为啥不能保留事业身份呢?谢谢解答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使用的人员编制是事业编制和按一定比例核定的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
二、您在参公考试中没考过,没有取得参公登记资格,可是原单位已经由事业单位转为参公单位,编制使用的管理已经发生改变。要保留原事业编制身份只能分流其他非参公的事业单位。要留在原单位,由于您的身份不是参公人员,不能使用参公单位的事业编制,只能转到工勤岗位,享受工勤人员待遇,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管理。
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认定的相关政策和实施,具体是由公务员局负责,如还有需要具体了解的请向公务员局咨询。
感谢您对市委编办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