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夫再婚,二儿户口监护人为近90岁公公婆婆。欲带回新家抚养受阻。得知公公婆婆欲将二孩过继给亡夫弟弟,即孩子叔叔。想知道该如何解决取得孩子抚养权,如我将孩子带回新家,是否能够不经过孩子爷爷奶奶同意办理转户口?
您好!根据来信内容现答复如下:
孩子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如果孩子是成年人,户口的迁移需孩子本人同意即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其父去世,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户口迁移需其母同意即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据所知:孩子的抚养权属于父母,父亡,母是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人和监护人,抚养权请向法院或者律师咨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