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 提问人:ngc21cn
  • 受理单位:国资委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0-03-01 10:03
  • 日前,自治区国资委出台了减免商贸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用房租金的细则,由房产所属国有企业免收1个月租金、减半收取2个月租金。 请问贵港国资委是否有相关措施,帮助小企业渡过难关。

国资委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0-03-03 08:03

  • 网友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正在受理,请耐心等待!

国资委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0-03-03 11:03

  • 网友您好,现针对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贵政办通[2020]3号)精神,我委于2月26日出台了《贵港市国资委关于减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用房租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贵国资发[2020]10号)文件,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企业免收2020年2-3月的租金,按照50%收取2020年4-6月的租金。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非常满意: 0      满意:0      基本满意:0      不满意:0     

网友评论

发布评论


  • 版权所有:贵港日报社 贵港市网信办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技术支持:贵港新闻网管理中心
  • 桂ICP备1200372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510820090001     贵公网安备450802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