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慢性病救助的问题

  • 提问人:小小王大夫
  • 受理单位:桂平医保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0-03-06 12:03
  • 根据2019年自治区医保局发的政策通知,城乡低保对象的重特门诊特殊慢性病(包括肾透析等)门诊民政救助额度应该是和住院民政救助额度合并,救助额度2万-6万,但目前在桂平市几家医院透析的低保肾透析患者反映,今年的门诊肾透析民政救助额度只有2000元,额度用完了以后没有了。请问是目目前贵港医保还没开展重特大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政策吗?还是要患者重新去医保局备案以后才能享受民政救助门诊和住院合并的待遇?谢谢!

桂平医保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0-03-09 17:03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桂平医保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0-03-12 17:03

  • 小小王大夫

    您好,关于您咨询特殊慢性病救助的问题我局已知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低保参保对象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桂医保20193号文有关规定,其他城乡低保对象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90%给予救助,经常规住院医疗救助后支付限额再增加10000元,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0元。

    2、现在桂平市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重大疾病备案功能符合救助条件的可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重特大疾病备案受理审批后可享受门诊救助费用与住院医疗救助费用合并计算并入住院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

    希望以上答复能帮助到您,如仍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775-3363869进行咨询。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桂平市医疗保障局

    2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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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小小王大夫( 2020-03-13 10:03)

  • 感谢医保局及时的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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