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蓝田村六马屯村民刘某,2013年起被征地至今,我户剩余耕地人均耕地已不足0.3亩。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土地征收工作的意见》(贵政发〔2012〕1 号)、《关于解决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或申领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贵政发〔2012〕33 号)“被征地农民在征地后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0.3亩,且不愿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可以农户为单位,按征地时的农业人口计算,每征完一个人口的耕地,参照城镇居民生活标准给予一个人口的生活补助,直至退休年龄,再转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规定,我户符合申领生活补助。
但是,我们从未收到补贴款,银行账户也开立了,补贴什么时候到账?还是有什么手续没有办全?为什么拖了那么多年也不和我们村民讲清楚?我们只想要回我们的补贴,正常发放!
亲爱的网友您好,根据贵政办[2013]32号文第七条规定,被征地农民申领生活补助的程序,第一步为被征地农民提出个人申请。港城街道办接收到蓝田社区六马屯15队的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的申请材料,这批材料经过层层审核,相关部门已全部审核通过。目前已向区财政局递交资金请示,待专项资金下达后才能进行相应的补贴款发放。感谢您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