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危房,2019年12月30日反映过一次,得到的答复是:已通知危房管理者限期内拆除。到2020年3月13日都没有拆除,于是再次向政府部门反映,书面的答复是:"据了解,木梓供销社计划在该处重新建厂房。因近期疫情影响,耽误了施工。另外,该处的墙只有一米左右高,离公路尚有2米左右距离。在乡村环境整治中,工作人员已对该处进行杂草清理及牛皮广告处理。"
以上是相关部门的回复,但现场实地并非如此,倒塌危房的松动墙体足足有3米高,距离路边也是仅仅1米的距离,而且是没有清理路边杂草才有一米的距离,如果乡村环境整治清理杂草后,危墙和公路就没有距离了。上面回复说已对该处杂草进行清理,事实是到今天为止并没有清理。
还有另一个答复是有关部门电话联系我,说:木梓供销社计划拆除重建,但是还没有选好合适的好日子。然后又说木梓供销社担心拆除后被村民霸占此处。我回答说:拆除安全隐患和土地纠纷争议应该分开处理,应该先解决安全隐患。那边回答说会继续跟进。
鉴于以上所有问题和答复,我想再次向政府部门了解,这种村中公路边的危房,政府相关部门是否有权利拆除,还是说只能是房屋所有人,才有权利进行拆除?
如果相关部门有权利处理,希望不要把问题转移回木梓,希望上一级部门能处理跟进一下。
如果只有房屋管理者有权利处理,那也告知一下,我就不需要再反映此处的安全隐患。
危房位于港南区木梓镇龙联村。
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新建或改建的建筑工程,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能范围。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应由当地政府协调处理,建议您向木梓镇政府反映。
港南区住建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