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覃塘区事业编制人员,本人清楚记得,去年即2015年的网络问政上,曾有人提问:为何覃塘区事业编制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算法与教师等事业编制人员不同,即教师住房公积金是绩效工资全额的12%,但其他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却只是绩效工资的60%乘以12%,另外40%绩效工资未能参与到住房公积金的计算中,导致本来工资就是最低的事业编制人员(非教师)住房公积金比其他人员少了很多,心中极为不解!去年相关部问已明确答复:从2016年1月起,这部分事业编制人员(非教师)将按其绩效工资全额的12%计算当月公积金,然而,至今已到2016年11月,这一答复依然没有得到落实,本人产生怀疑:相关部门的答复不会是“画饼充饥”式的美丽谎言吧?希望尽快得到满意的答复!谢谢!!!
网友覃思: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答复如下:
覃塘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教师)的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60-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30-40%)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随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单位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一次。
根据我区预算安排,已将事业单位(含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纳入年初预算,计划待发放下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时,统一计算住房公积金缴费总额,并将全年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承担部分)一次性缴存。
接下来,我局将努力做好住房公积金核算缴存工作,维护好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合法权益。
覃塘区财政局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