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你好,我是大学毕业后在外地工作的一名流动党员,户籍是农村户口,党组织关系在户籍所在地村委,前段时间去村委交党费,村支书要求按照工资的千分之五来收取,我是想以农民党员的身份交费,最后没有沟通成功也就没有交费成功。试问村支书的要求是否合理,我的诉求是否合理。我是农村户口的党员,同时党员组织关系在乡镇企业党支部或是乡镇机关党支部的每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农村户口的党员,可以按每月0.2-1元的标准交纳,也可以按工资收入的0.5%标准交纳。以什么身份交党费应该是自愿选择而不是强迫,请党委组委解疑。同时,木圭镇党政办、组织办那边的对外办公联系方式是否可以提供咨询,谢谢!
您好,针对上述问题,按《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这些规定了各种有工资等收入的党员的党费收缴标准。另外,“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不存在党员可以自愿选择以什么身份交党费的相关规定。但“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
如有疑问,可联系木圭镇党政办0775-367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