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每一名团员必需编入一个团支部,并参加所在团支部或者团小组组织生活。团港北区委是团的领导机关,由下辖港北区各乡镇、村(社区)团组织具体负责接收团员。您可以在您的户籍地的乡镇、村(社区)或所在工作单位(已找到工作)均可找到对应的基层团组织来接收您的团组织关系。
目前,全市“学社衔接”工作已全面铺开,可以通过智慧团建系统顺利转接。“学社衔接”要符合下面两个条件:第一,目前未就业的,可暂时将团组织关系转回户籍地乡镇街道的“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待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后,再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第二,团员毕业后成为劳务派遣工,其团组织关系应优先将团组织关系转至用工单位的团组织;若用工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可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劳务派遣单位的团组织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