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八村农贸市场已建成开业,日后新华路路边是否还允许摆地摊?
网友“水仙农民”:
您好!您反映的“六八农贸新华路路边临时摊摆卖问题”的情况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主要街道不得占道摆摊、沿街叫卖。城市人民政府根据群众生活需要,在城市的非主要街道规划设置临时的购物、饮食、修理、理发、补鞋、洗车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摊点。摊点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保持经营场地清洁。
二、六八农贸便民市场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摊点经营者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入室经营。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