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费

  • 提问人:ABC123
  • 受理单位:港北城市管理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0-06-11 12:06
  • 有几个自称环卫部门的来店铺收垃圾费。请问是否合理?费用怎样算?有没有正规机

港北城市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0-06-12 10:06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港北城市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0-06-15 11:06

  • ABC123”:

    您好!您反映的垃圾费”的情况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市民咨询垃圾费的问题,我局有偿服务大队收费人员回复,根据《贵港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收费范围和对象(三),凡在贵港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城市公交车)、个体经营户、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第三条,贵港市市政管理局是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贵港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具体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我局的收费标准是严格按照《贵港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来征收的,收费标准如下图所示。

    下一步我局的有偿服务大队收费人员将做好本职工作,遇到市民疑惑的问题,都将耐心的进行解释,避免造成误会。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该路段的巡查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附下图)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非常满意: 0      满意:0      基本满意:0      不满意:0     

网友评论

发布评论


  • 版权所有:贵港日报社 贵港市网信办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技术支持:贵港新闻网管理中心
  • 桂ICP备1200372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510820090001     贵公网安备450802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