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
你好!
采伐限额当年有效,采伐证也是当年有效。2020年办理的采伐证可根据两份文件(桂林发[2020]4号)和(桂林资发[2020]2号),这两份文都是疫情期间指导林业生产建设性文件,但4号文到6月30日止,我们业主写书面申请延期到年底,林业站去现场核实签字确认,然后到林政股,再到分管领导,签完同意延期就可以了,如果这两份文件都不能办理延期。那只能根据《广西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四款办理。主要几个方面(一)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二)凭证采伐制度执行情况;(三)采伐许可证签发与管理情况;(四)伐区调查设计、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五)迹地更新、验收制度执行情况。
因此处不能上传相关附件,相关文件请致电索取:4529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