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中心幼儿园恶意拖欠本人的经济补偿金、港南区劳动仲裁书已经生效。幼儿园需要补偿我经济补偿金11200元。现在学校迟迟不给,问了园长找各种理由不给答复,说要上级部门给我答复,现在也不见有任何消息。幼儿园也没有给我们买到五险,其他人员多买了,而我和学校签了7年合同,直到把我辞退也没有给我买,而有些工作没有多少年的多帮买。希望有关领导关注下我们这些底层人员。
亲爱的网友,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港南区仲裁裁决书已经生效,如幼儿园不支付赔偿金应当向港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补买社保问题应当向市社保中心反映情况,由市社保中心依职权追缴。感谢您对港南区人社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