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改名

  • 提问人:永远跟党走
  • 受理单位:公安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0-12-27 09:12
  • 我小孩刚上幼儿园中班,由于出生时急于办理合作医疗报销,所以上户口时取名没有慎重考虑,明细出现多音字,日常生活完成诸多不便,现在想更改,但是派出所给的回复条件很严格,请问下有关部门,到底能不能改要怎么申请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0-12-28 16:12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0-12-30 10:12

  •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按照《全区常住人口主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工作规范》的规定, 对于姓名变更受理条件:①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的;②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婚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的;③在同一学校、小区(村委)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给生活、工作带来不便的;④姓名用字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⑤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⑥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系统记载的姓名与实际用名不一致的;⑦根据本人或监护人意愿要变更的。

        但对正在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接受刑事追诉、服刑、被通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一律不予更改姓名。

        请您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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