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您好,根据您提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户籍档案不得外借,无关人员不得翻阅,查阅档案必须登记。对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开具相关证明,不能直接复印户籍档案加盖公章给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