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 提问人:GGHRM
  • 受理单位:中级法院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1-01-21 16:01
  • 我现在遇到一个问题,就是我买的商品房的承重墙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不合格,承重墙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我上网查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九条的规定,房屋主体结构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我和开发商签的合同也是约定了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开发商说我这种情形还不能解除合同,说我的理由还不能成立,我想咨询中级法院领导按照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中级法院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1-01-22 16:01

  • 亲爱的网友您好!您提的问题我们正在受理,请耐心等待!

中级法院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1-01-22 16:01

  • 亲爱的网友,你好!

        关于你的问题,建议先与开放商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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