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邻村山地纠纷

  • 提问人:abc666
  • 受理单位:石龙镇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1-01-27 02:01
  • 桂平市石龙镇永兴村罗勃屯必象山一带山岭,面积291亩,永兴村罗勃屯与邻村的旺水屯都主张对此山地享有所有权。纠纷由来已久,双方至今也没有拿得出有效证明此山归哪方所有。为争夺此山七八十年代两村屯的人还发生过多次群众械斗事件,双方各有损伤。两村屯间为此结下怨恨,至今互不通婚。在山地权属存在争议的情况下,2020年1月9日旺水屯方面组织多名人员在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偷伐滥伐必象山的林木,幸被罗勃屯护林员发现并报警,石龙政府工作人员和派出所的同志也赶赴事发地查看并制止了乱砍伐的群众。但此次偷伐滥伐违法行为还是给山林造成大面积的破坏,大量杉木,松木,速生桉木被砍伐,经济损失重大。本想着报过警了旺水方应该有所收敛了,没想到刚过几天,2020年1月12日旺水屯方面再次组织人员到必象山将砍伐林木公然装运出村倒卖。报警的时候得到的回复是管不了,只有双方人员打起来了才能处理。罗勃屯一方队长曾三番五次向石龙镇司法所、石龙政府申请调解,得到答复都是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要求退回补充。但双方都没有凭据,怎么补充?争议是事实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七条 在权属纠纷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争议范围内的土地、山林、水利的利用现状,不得破坏地上农作物、附着物或者砍伐有争议的林木。为何至今未见到违法砍伐人员受到处理? 现在罗勃屯方面大多数在外务工的青年陆续返村,觉得旺水屯的行为是对罗勃屯的极大挑衅,纷纷表示,他们将就去找旺水屯要求退回赃款,补种补砍掉的幼木苗。惩处带头砍伐人员!如果政府不及时处理,一场潜在的群体性械斗风险就有可能发生!几个问题请回答:旺水屯和罗勃屯都没有证据山归哪方所有,但双方都主张享有所有权,属不属争议?如果是,为什么违法不究?是不是罗勃屯一方也可以组织人员上山砍伐?到时候要是发生群体械斗如何收场?难道政府就没有其它方式介入调解,要等到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爆发了才处理?

石龙镇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1-01-28 16:01

  • 亲爱的网友您好!您提的问题我们正在受理,请耐心等待!

石龙镇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1-02-01 17:02

  •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2021年1月12日已将盗伐木行为报桂平森林公安查处;

    2、石龙司法所已对该纠纷进行立案调处。

    我们将持续关注该问题进展情况,若发现苗头性问题将及时处理!

    感谢您的关注!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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