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林地、水田、旱地建养鱼池

  • 提问人:南湖人
  • 受理单位:瓦塘镇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1-03-22 11:03
  • 位于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平依村螺迪冲的林地、水田、旱地,大约有20亩被用来建养鱼池,严重损坏土地用途,且损坏了耕种水渠,导致下游的15亩水田缺水致旱,严重减产。

瓦塘镇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1-03-22 17:03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瓦塘镇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1-03-29 17:03

  • 您好,接到您提出的问题后,我镇于2021325日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经了解,举报地位于瓦塘镇柳江村平依屯处一养鱼基地,业主在未办理设施农用地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林地、耕地建养殖场,目前还在继续建设中。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我镇工作人员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该违法行为,并督促业主限期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经核实,该养殖场的建设破坏了原有的耕种水渠,但在附近位置埋有灌溉水管,不影响下游水田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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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南湖人( 2021-04-09 09:04)

  • 埋有的灌溉水管太小,远远不能满足下游水田灌溉。业主在未办理设施农用地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林地、耕地建养殖场,造成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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