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加高

  • 提问人:1098603212
  • 受理单位:港南自然资源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1-04-13 16:04
  • 家住港南区南江村,现三姐弟住一栋一层的房子,房间不够分配,想申请加高一层,不知道如何申请。

港南自然资源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1-04-19 10:04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港南自然资源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1-04-19 16:04

  •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提出家住港南区南江村,房间不够分配,想申请加高一层”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关于在港南区家住港南区南江村,房间不够分配,想申请加高一层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管辖范围,建议咨询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条第款,市中心城区环城路内申请办理私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具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在规划准建范围内、 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满足消防、建筑设计等规范。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1 : 500用地测绘图等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民房规划报建窗口咨询。

    若你还须进一步了解,请持有关材料到政务窗口或来电咨询。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969号,咨询电话: 0775-4568491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港市港南区自然资源局

    2021419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非常满意: 0      满意:0      基本满意:0      不满意:0     

网友评论

发布评论


  • 版权所有:贵港日报社 贵港市网信办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技术支持:贵港新闻网管理中心
  • 桂ICP备1200372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510820090001     贵公网安备450802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