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市政大厦前面有某些停车位单位化,个人化,在车位闲置的情况下,旁边已无车位停车,私设障碍,不允许群众临时停放车辆。请问这个是否合理合法?
网友“hmytry”
您好!您反映的“公共车位私有化”的情况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地停车位属于市政大厦红线退让范围内,属于物业自行管理,不涉及占用城市公共区域,不属我局职能范围。
下一步,我局会继续加强该路段管理,感谢市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