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7年在青海果洛班玛服役,服役地方海拔3500到4000米,按文件是五类艰苦地区,有部队发的确认服役函。
文件上说的是新疆西藏等艰苦地区,艰苦地区又不是只有新疆西藏这两个地方。为什么说文件上说只发新疆西藏两个地方,别的艰苦地区你们就不认?我的战友们都已经发了,我这边还说没有这个政策!
亲爱的网友,您好!您提出的要求享受艰苦地区优待金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局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士兵优抚工作的意见》(贵政发【2012】37号)文件精神,文件中只确定进藏进疆的义务兵享受艰苦地区优抚金,对青海服役的没有列入艰苦地区。目前我局未收到上级新的文件精神,执行的还是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士兵优抚工作的意见》(贵政发【2012】37号)文件。最后谢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