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房多年未见办理不动产证,怎么样起诉开发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起诉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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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第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您可以根据您与涉案商品房出卖人签订的合同约定内容,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起诉请求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迟延办证的违约责任。
二、起诉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份数为对方当事人人数加4;
诉讼起诉状有格式要求,诉状应当记明当事人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事项,尾部有起诉人署名、具状时间。具体样式可参考以下样式或到就近法院咨询;
2、原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即身份证明复印件;
3、委托他人起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4、其他基本起诉证据。一般包括:证明原、被告之间具有法律关系或者身份关系的材料;证明违约或者侵权等纠纷事实的材料;证明纠纷的发生、过程、现状的证据材料;例如:您与对方之间所签订的协议书或者对方出具的收据等其他书面材料。以及,受诉法院有权管辖的证明材料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请您按上述第一点的要求准备好起诉材料后,提交至商品房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贵港地区的基层法院为:港北区人民法院、港南区人民法院、覃塘区人民法院、桂平市人民法院、平南县人民法院。
四、起诉状样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
(应写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
(应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
第三人:
(应写明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
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应当明确具体;有多项请求的,应逐项列明)
事实理由:
(事实理由部分围绕诉讼目的,全面反映案件事实客观真实性,分析纠纷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以相关法律论证诉讼请求的合理性)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据应举出以证明事实真是可靠的相关证据及来源;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纸张要求】起诉状的纸张大小为A4(210×297毫米),必须用墨水笔(黑色、蓝黑色)书写或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