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圣湖城31#楼延期交房,赔偿天数界定问题

  • 提问人:Chen-kily
  • 受理单位:中级法院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1-08-24 21:08
  • 领导你好:

           圣湖城31#楼按合同原本的交房时间为:2020年12月31号,而房开公司一直拿疫情防控说事,一直延期到了2021年8月23号通知交房,而房开公司说只“补偿”58天,而不是说“赔偿”58天。而界定这个58天由来,房开公司说是法院提供,请问是否有此事?

中级法院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1-08-26 17:08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中级法院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1-08-26 17:08

  •      尊敬的网友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们法院工作的关注。

         关于你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如果您对房开公司的赔偿有异议,需要法院作出公正裁判,请到港北区人民法院起诉,法官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公正的裁判。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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