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北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的问题,比去年一学期大幅度涨了一千多请问合理吗?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有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吗?经查询,在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贵港市教育局、港北区教育局并没有相关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有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是否也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请相关部门为其解答。
这位网友:
您好!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阶段,保育教育成本由政府和幼儿家长共同承担。2021年春季之前港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是原贵港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在2018年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我区公办幼儿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0〕128号)文件精神及参考周边地市的收费标准水平和幼儿园家长承受能力等情况制定的。2010年以来,经过数年的发展,我区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并随着近年来幼儿园整体设施和环境的不断改善,人工成本、物价水平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办园成本大幅上升。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保障我区公办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和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贵港市物价局关于公布〈贵港市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目录〉的通知》(贵价综〔2018〕10号)文件规定:市、县(市、区)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由市、县(市、区)价格、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2021年4-6月,港北区发改局等部门对学前教育成本进行核算,并形成成本监审报告。在综合考虑部分市(区)收费标准及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家长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定了《港北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7月23日在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截止到2021年8月2日,港北区发改局共收到0条反馈意见。后经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2021年秋季期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公办学前教育保教费调整(提高)有事实依据且程序合规。
如还有疑问,请向港北区发改局咨询:0775-425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