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荣御30日凌晨施工作业,噪音持续一整晚,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多个渠道多次投诉,仍未得到有效处理。
网友“木二”
您好!您反映的“华泰荣御工地夜间施工扰民,未进行有效整改。”的情况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港北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工作人员黄树能、覃智成、余梓平、梁振华于2021年9月6日19时45分到达华泰荣御项目工地现场调查了解,据调查了解,当时工地现场正在运输混凝土施工作业,存在施工噪音,该工地未取得贵港市生态环保局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午间和夜间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时段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条例,建筑施工噪音污染应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管理。但根据《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北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规定,建筑施工噪音污染行政处罚工作移交港北区城市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因此,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当即对工地下发施工注意事项告知书,同时对工地进行宣传教育,要求施工企业加强工地管理,科学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产生施工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作息。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