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调整了帮扶任务,但自治区有文件规定说医疗机构和教育部门不用进行帮扶,但县市区现在给予当地疾控中心仍有很多帮扶任务,甚至加大帮扶户数。有点搞不清,这是要给疾控部门加大任务么?望有关部门给个回复。
亲爱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做出如下回复:
10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做好过渡期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帮扶联系工作的通知》桂乡村指办发〔2021〕12号文,对帮扶联系主体提出明确要求:为保持帮扶工作连续性,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同时属于脱贫户的,帮扶联系责任主要由脱贫攻坚期的帮扶联系人承担,稳定脱贫户原则上保持脱贫攻坚期间的帮扶联系人不变。因定点帮扶单位调整、干部职工工作变动、帮扶对象搬迁等原因需要调整帮扶联系人的,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做相应调整。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如果该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存在以上情况,县市区可以根据辖区帮扶任务和帮扶力量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进行帮扶,具体可以咨询县市区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