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同时,《通知》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前已开设在幼儿园周边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原发证机关在办理经营许可证延续或变更时,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切实落实不得在幼儿园周边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法定要求。
我想问:达开路与新华路交汇处的OPENPIE酒吧是否构成违法?该酒吧的经营许可证是什么时候到期?
网友(香蕉苹果哈密瓜):
您好!现就您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关于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酒吧问题》的网贴,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港北区七里桥路七里香江小区北京红英幼儿园附近酒吧为贵港市阅家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贵港市港北区城二路交汇处西北角A2。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注册营业。《营业执照》标示的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卡拉OK娱乐服务;场地租赁;食品、酒类、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3月13日。
贵港市阅家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贵港市港北区七里桥路82号附近七里香江小区北京红英幼儿园附近开展卡拉OK娱乐服务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关于“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规定。这不属于我局监管职能。建议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