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6日在贵港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听证会上获悉,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我市拟提高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
其中,市属普通高中、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别为700元、900元/生·期,县、区属及以下普通高中、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别为600元、800元/生·期;2024年秋季学期起,市属普通高中、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别为900元、1100元/生·期,县、区属及以下普通高中、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别为800元、1000元/生·期。
据介绍,乡镇高中学费收费标准按县城高中执行。经自治区教育厅评估认定的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或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且独立设置、单独成班的体育、艺术等特长生班的学费标准,可在学校相应档次基础上上浮,最高可上浮30%。
据了解,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自2002年起实施至今已有19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高中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生均培养成本逐年递增,现行收费标准已制约着高中教育进一步发展,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需以多元化、全方位、持续性的资金资源支持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我市高中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本次公办高中学费收费标准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在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财政长远持续投入、其他同类城市收费情况等因素拟定。
与会的市政协委员、市政府部门代表、专家学者以及消费者协会代表、家长代表、学校代表分别从不同角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对调价方案基本表示支持,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信息来源:贵港日报 作者:张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