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分户的问题

  • 提问人:jollny
  • 受理单位:公安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1-11-09 11:11
  • 你好,我想问下办理户口分户,因父亲去年过身,现没注销户主名,我大哥己迁户口上南宁,要如何办理,谢谢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1-11-11 18:11

  • 网友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正在受理,请耐心等待!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1-11-12 18:11

  • jollny: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登记条例》,公民死亡都应注销户口,由亲属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或居委会(村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登记派出所办理,如该公民是户主的即更换户主。根据你所述情况,你只需要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派出所办理注销你父亲的户口,就可以同时更改户主了,无需办理分户。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非常满意: 0      满意:0      基本满意:0      不满意:0     

网友评论

发布评论


  • 版权所有:贵港日报社 贵港市网信办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技术支持:贵港新闻网管理中心
  • 桂ICP备1200372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510820090001     贵公网安备450802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