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咨询

  • 提问人:浅若清风
  • 受理单位:公安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1-11-10 17:11
  • 对于公民改名次数有没有限制呢?因为学籍关系之前将姓名A改为B,后来学校不给注册学籍将A名字改了回来,可是A名字有谐音歧义令我很是难受,现在学校说可以更改学籍我可以将B姓名更改为现用名吗?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1-11-11 18:11

  • 网友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正在受理,请耐心等待!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1-11-12 18:11

  • 网民朋友:

      您好!根据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违反公序良俗,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政策的公民,可向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姓名登记手续。公民姓名变更涉及的房产、银行、移动通信、学历学籍等相关证件较多,更名前建议到相关部门咨询变更姓名有无影响。

        关于公民姓名变更的次数是多少次为限没有明确规定。 如仍有不明不处可以直接电话咨询贵港市公安局户政管理科(0775-4572215)。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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