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证发到镇上啦,土地确权人去世啦,土地发证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村干部让土地确权人的家人去更名,但村干部没通知,到2021年土地确权证发到村委这有人提出争议,村委就把证靠留。村委靠留合法吗,这时提出争议合理吗?土地确权人去世啦其家人在这种情况下能继承土地确权证吗?
网友你好:
你通过贵港市网络问政窗口向我局咨询的问题,经咨询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贵港市法律援助中心),现上传相关回复如下,希望可以帮到你。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一户为单位,不以某一个人为单位,只要这一户人还有人在。即使确权证上面的这个是死亡了,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属于这一户人家的,只需要变更权属人。因为已经确权,那么对于有争议的,另一方只能行政复议或者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确权证,然后再确认实际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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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司法局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