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售楼部购买了两间商铺,交付定金的当时售楼人员与我承诺在交付定金后的两个月内如果不想买了,可以办理退定金手续,然后我因为急需用钱然后,与售楼部人员协议好他们先退6万人民币,然后协议好日期后,他们的经理承诺11月25号之前退回这个钱。然后逾期了,我询问他们,他们却不出面了,我该怎么办。
网友你好:
你通过贵港市网络问政窗口向我局咨询的问题,经咨询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贵港市法律援助中心),现上传相关回复如下,希望可以帮到你。
如协议书约定有定金可以退,协商不成可以凭双方签订的协议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
详情请咨询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贵港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775-4569996。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港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