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迁移

  • 提问人:13538825914
  • 受理单位:公安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1-12-01 00:12
  • 你好,我想咨询: 我夫妻俩都是本市农村户口,我夫人户籍还在娘家,小朋友上了我的户籍,小朋友需要上学,我现在想把夫人和小朋友的户籍都迁到我工作的地方(佛山)去照顾,上学,以后她们的户籍还能迁回我的户口上吗?如果能,她们的户籍属于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1-12-01 10:12

  • 网友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正在受理,请耐心等待!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1-12-02 11:12

  • 网友:

    您好!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文件规定:对城镇申请迁回原籍农村的,本人须在原籍地有合法稳定住所(本人持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村民住宅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经派出所调查核实,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我局户政科民警也已电话联系告知你情况。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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