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5日,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了“港北区石羊塘中前巷(中海名苑)之前有人未经许可,占用街道违规搭建铁棚约10间,原本宽敞的街道被占用一半,严重影响居民的出行,并且垃圾成堆。现在我市正在创建文明城市,希望有关部门予以拆除”。
2016年12月7日,港北区双违办进行了答复如下:“关于《拆除石羊塘中前巷违规占道大建铁棚》收悉,我办高度重视,已于2016年12月1日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经勘查,铁棚位于石羊塘中前巷街道两侧,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该临时建筑属于擅自在街道两旁搭建建筑物,应属市政管理范围。”
现请市政部门按规定对石羊塘中前巷违规搭建的铁棚予以拆除,并将处理结果按时回复。谢谢!
网友“ggchenxie”:
您好,您反映的“请市政部门按规定拆除石羊塘中前巷违规搭建铁棚”的投诉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处理,由于涉及立案处理,现初步答复如下:
我局于2017年4月18日接到投诉,于4月19日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由于您反映的铁棚搭建时间比较久,目前也没有人在使用,现场无法找到搭建人,当日已在铁棚上张贴了相关法律文书。随后,我局执法人员又走访了附近的住户、石羊塘社区、石羊塘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直都没有能够确定搭建铁棚的当事人,只查证到约在2007年左右有相关部门到现场处理过此事,但当时如何处理和认定现在无法确定。目前该案件已进入了立案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进行调查取证,我局将随着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将处理结果向您回复,感谢您对市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