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 提问人:梁冬梅
  • 受理单位:司法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2-01-08 14:01
  • 我于11月18日到市区中山路南宁百货5楼创艺装饰了解装修,装修公司表示交定金后装修会送电器,哪怕其表示房子面积比较大后也愿意给其大一点的电器,其看好说话就交了一万元的定金,签有预定合同,其表示希望12月份要设计图纸,也明确讲了等查看设计图纸后满意的话在2022年元月动工,但装修公司只出了部分的设计图纸,没有完整的设计图纸,且还在11月25日催其开工先装水电,可图纸都没有出完整,因此对方给其感觉服务很差,都没有根据业主的需求来,其就和装修公司协商退款对方不愿,也表示用这钱帮其装水电或在装修公司这里买电器等,让对方产生利润,对方也都不肯,就要其做满五万元的工程或邀请一个业主来装修公司装修才可以顶其的一万元,这是否属霸王条款,存在动机不纯,想咨询这个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要如何处理?

司法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2-01-10 18:01

  • 亲爱的网友您好!您提的问题我们正在受理,请耐心等待!

司法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2-01-11 16:01

  • 网友你好:

    你通过贵港市网络问政窗口向我局咨询的问题, 经咨询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贵港市法律援助中心),现上传相关回复如下,希望可以帮到你。

    你的问题属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双方签订有书面的协议,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忠实履行,如涉及纠纷,应经平等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或者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对于商家签订的协议是否有霸王条款,应以具体的协议内容以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协议如何约定以及法律风险如何,请咨询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贵港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775-4569996。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港市司法局

                                        2022111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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