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单位有没有为老协警提供体检的义务?我们都知道正常情况下,民警从警30年可以申请退休,协警有没有规定从警多少年、退休? 在社保政策出来后,单位开始为职工买了几年社保,请问职工有没有享受一金的权利?再有对于准备达退休年龄的职工但单位为其缴费未满15年的,单位有义务为其缴满15年?还是按就职工龄(30几年)为其缴费呢? 谢谢!
网民朋友您好,现根据来信内容答复如下:
根据辅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为了深入推进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工作,2018年以来,我局已完成在岗临时聘用人员的转岗和清理工作。纳入我局辅警管理的人员,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署了劳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工资由市财政经费统一保障;
(二)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
(三)工作满1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四)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批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五)集中进行年度身体健康检查;
(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如您仍有疑问,请直接向贵港市公安局警辅办或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咨询反映。市局警辅办电话:0775-457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