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城七间小铺面严重占用公用面积

  • 提问人:凤凰城
  • 受理单位:港北城市管理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17-04-26 08:04
  • 凤凰城于2008年用业主公用停车位置,1、在中山中路凤凰西街路口至凤凰城农业银行门口用框架结构每处私建一间小铺面用于出租分三处共三间。2、在凤凰城A区与C区休闲健身场所也用框架结构每处私建一间小铺面用于出租分四处共四间。两处共合计七间。严重占用公用停车位置(凤凰城属于市区位置车位较少七间小铺面共占用了至少14个车位)和休闲健身位置。要求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港北城市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17-05-02 17:05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港北城市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17-05-09 17:05

  • 网友“凤凰城”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凤凰城七间小铺面严重占用公用面积”的投诉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核实发现凤凰城及周边确实存在搭建小铺面的情况,其中中山路侧搭建有4间,凤凰城(名店街)内搭建有4间。根据我局职能,我局市政监察大队对管辖中山路侧4间进行逐一调查,了解到这4间为报刊亭(便民亭),其搭建均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目前市政府已在组织对全市城区报刊亭(便民亭)开展整治,随着集中整治的开展,下一步将对原已审批的报刊亭(便民亭)实施取缔。

    对于凤凰城内(名店街)4间小铺面,其搭建均为原凤凰城小区建设时搭建,位于小区内部街道上,由凤凰城小区物业方经营管理,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向凤凰城小区物业方反映处置。

    感谢市民群众对市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非常满意: 0      满意:0      基本满意:0      不满意:0     

网友评论

发布评论


  • 版权所有:贵港日报社 贵港市网信办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技术支持:贵港新闻网管理中心
  • 桂ICP备1200372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510820090001     贵公网安备450802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