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关于疫情期间隔离人员的工资是否正常发放有一定的文件支持吗?本人14天内未离港,绿码转为红码原因:德保漫出人员。按要求在酒店集中隔离7天后回到家中居家隔离7天,隔离期间的工资是否能正常发放?
网友:
您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4号)规定:“(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待遇权益。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隔离期间的工资企业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