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花园位于布山大道与仙衣路交汇处,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规划、部署,天河花园是以经济适用住房形式建设的拆迁安置房,主要安置提路园项目的拆迁户。经过多方部门的共同努力,终于在本年取得不动产权证,在此非常感谢各部门领导。
天河花园规划总建筑面积173660平方米,规划占地48835平方米,共11栋建筑物,总规划汽车停车位715个,其中地下334个,一个主出入口,两个次出入口,小区设施配套基本完善。但因天河花园项目分两期建设,目前已完成一期共六栋楼。根据原规划设计,天河花园小区的汽车停车位、配套设施、主要出入口在二期建设,所以导致一期六栋楼800多户居民无停车位可用,无日常娱乐,居民出行非常困难。2016年我小区居民也曾在此平台提出相关的问题,贵局领导回复“我委已主动采取措施,在一期小区内已安装可充电式电动车(摩托车)停车棚共380米,可停放电动车(摩托车)约760辆,计划在小区北面道路规划汽车停车位,可以安排停放汽车约60辆。另外,可以根据入住情况,在小区规划第10#、第11#栋位置,设置临时大型停车场约13500平方米,完全能够满足一期业主车辆停放问题。在以后天河花园二期规划建设中,我委拟计划对小区规划停车位进行调整,以确保天河花园小区停车位配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2016年的回复至今过去了6年,我小区居民的停车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另外在2022年3月29日发布的公开招标公告“贵港市盛荣府项目”已备案批准建设,但此地块属于天河花园二期的规划范围内。请问,我小区六栋楼共800多名住户的停车位问题如何解决?“贵港市盛荣府项目”的规划设计内容是否可以考虑我小区居民的停车位及主要出入口?希望领导们尽快能给予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络问政群众:
您好!关于您提出“关于天河花园拆迁安置房与盛荣府项目规划的问题”的问题收悉,我局答复如下:
市规划委员会于2007年出具天河花园项目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总面积约73亩,明确要求机动车车位指标按0.30车位/100㎡建筑面积配置。由于天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陷入欠款纠纷案,市中级法院为拍卖处置未开发部分土地,向我局申请出具未开发部分土地(即二期用地)规划条件,我局于2021年8月31日办理二期用地设计要点通知单,其中要求配建机动车停车位(343个):不少于0.3车位/100M2建筑面积。一期、二期用地均属于经济适用房,停车位是否共用问题建议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回复。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