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你通过贵港市网络问政窗口向我局咨询的问题, 经咨询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贵港市法律援助中心),现上传相关回复如下,希望可以帮到你。
是否能办理贷款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一般情况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就认定买卖关系成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有具体约定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如开发商不能在约定时间里交房,你有权利向法院起诉维权,你可以选择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也可以在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下,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是有约定,按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详细情况请你咨询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贵港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775-456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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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司法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