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北区解放路173号二轻局小区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情况

  • 提问人:梁小白**
  • 受理单位:自然资源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2-05-25 15:05
  • 近日贵港市出台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政策,请问关于解放路173号的二轻局小区是否在政府出台的范围内?贵社是否有计划的开展此项工作?

自然资源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2-05-26 08:05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自然资源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2-05-27 15:05

  • 尊敬的网络问政群众:

         您好!关于您提出“关于港北区解放路173号二轻局小区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情况”的问题收悉,我局答复如下: 

         因目前我局未掌握关于解放路173号二轻局小区的具体材料,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化解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的办理情形,建议您先电话咨询专班市直组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775-4568421。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7日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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