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港市出台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政策,请问关于解放路173号的二轻局小区是否在政府出台的范围内?贵社是否有计划的开展此项工作?
尊敬的网络问政群众:
您好!关于您提出“关于港北区解放路173号二轻局小区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情况”的问题收悉,我局答复如下:
因目前我局未掌握关于解放路173号二轻局小区的具体材料,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化解贵港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的办理情形,建议您先电话咨询专班市直组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775-4568421。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