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区移民

  • 提问人:FikZ
  • 受理单位:乡村振兴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2-07-12 22:07
  • 库区移民补贴更户后要退回原户主的补贴金,但我父亲是失踪人口,无任何他个人相关证件,移民补贴金14年至今都无法领取,现更户后需要退回他个人名份补贴金,但是我们都无法领去那些补贴金需要怎么退回?还有就是听说不退就要上失信名单,现在钱我们都没领到,为什么我们要上失信名单?

乡村振兴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2-07-13 14:07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乡村振兴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2-07-19 08:07

  • 尊敬的网友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贵港水库移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就您提出的“库区移民”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及时组织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开展了排查服务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自然减员人口的扶持资金从次年第一季度起停止发放”和第十三条“对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应减不减,虚发后期扶持资金的县(市、区),要督促其收回资金”规定,对于自然减员人口的扶持资金从次年第一季度起停止发放,对于多发的资金要及时收回。针对您反映的因户主失踪无法领取补贴的事宜,可联系当地乡村振兴局和银行,及时变更户主信息,并按照银行的流程办理取款手续。

    再次感谢您对贵港水库移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您还有其它疑问,可电话贵港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后扶科,联系电话:0775-4775505;或者联系所在地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桂平市0775-3375339;平南县0775-7839938;港北区0775-4258375;港南区0775-4353829;覃塘区0775-4861061。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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